各國學者對全球化一詞有多種解釋,但總體歸納出的全球化基礎為:全球化是可經歷日常生活行為的疆界瓦解,這些行為發生於經濟、資訊、生態、技術、跨文化衝突和公民社會等面向。如此理解下的全球化是:距離的消失。意味著全人類早已生活在一個世界社會中,這也表示,對封閉空間的想像已經是脫離現實的,沒有一個國家或群體可以自我隔絕。因此,不同的經濟、政治、文化形式彼此照耀,包括西方模式的自明性都必須重新尋求根據。

        世界社會並不是一個包容和消解所有民族國家社會的巨型社會,而是一個具多樣性和非整合性的世界觀。藉由國際貿易的擴張及高度互動、傳播科技的持續革命、全球文化工業的圖像洪流,以及對人權的普世性要求(自由民主),全球化不但已不可逆轉,並且導致跨越國界的相互依賴性增強。此外,國際化與全球化,也暗示了媒體是造成世界文化合併、同質或多元的主要趨力,隨著媒體的傳播與發展,全球文化工業也代表著文化象徵和生活形式的聚合匯流。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世界市場的開展對於文化、認同和生活風格有著深遠的影響。經濟行為的全球化,伴隨著文化轉型的浪潮,這是人們稱之為
文化全球化的一種過程。但隨著全球化的步伐,即使當世界的最後一個角落都整合入世界市場,產生了單一世界,但這並非對多樣性、相互開放性的承諾,正好相反,這是一個單一的商品世界,在如此單一的世界內,地方文化和認同失去了根,取而代之的是經由全球性廣告所包裝的商品符號。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全球性商品的產出,則由全球性媒體一手掌握,媒介全球化促成媒體經營的唯一出路,即是藉由併購其他較積弱的媒體企業,取得它項資源或雙方合作達成綜效,大媒體潮(
megamedia)的出現即證明了媒介也難脫全球化一途。在探討文化全球化的正負面影響時,或許好萊塢(Hollywood)是個最顯而易見的案例,因為它不僅將好萊塢電影成功地銷售全球,更進一步影響了觀眾對電影的定義,影響力之大不容忽視。

       
電影與西方資本主義的發展,一直緊密地結合。早期的電影發展目的是謀取利益,從激烈的市場競爭,經歷了大規模生產的獨家壟斷,演變至今日以跨國企業形式的聯合壟斷。
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先從電影發展史談起,電影源自於法國,
1895年進行第一次映演。其中法國一直是控制世界電影市場的主要勢力。此時美國影片的製作主要供應國內的影片需求,尚未形成大規模的出口導向。然而在經歷兩次世界大戰後,戰爭重創歐洲的電影市場,片產量急速下降,而歐洲的電影需求立即由美國電影補足;到了60年代冷戰期間,好萊塢影片被當時政府視為打擊共產主義的有力宣傳工具,故獲得政府的支持與推廣,也願意站在好萊塢背後和世界各國談判影片輸出等事宜。美國電影行銷海外後利潤增加,也提升下一部影片的製作預算,進而改善攝影棚、攝影機等硬體,布景也越來越講求華麗,更重要的是,好萊塢電影迅速地培養了觀眾的標準品味。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在製作方面,好萊塢將電影建立分化出類型(
genre)的概念,如西部片、喜劇片、歌舞片、動作片等等,當觀眾熟知了某種類型,形成他們對某些電影的期待,看電影便成為某種儀式,大部分觀眾並不期望看到自己真實生活的反射,而是等待電影滿足其任何幻想,電影漸成為一個娛樂工具;敘事方面,純熟的連戲系統早在電影草創時期被發展出來,縱使各年代的電影工作者也曾改良,或賦予個多想法,創造出不同的樣貌(如Orson Welles的《大國民》中倒敘及深焦攝影),但傳統的敘事結構一直延用至今,並無太大的改變或創新,而大多數的觀眾也樂於接受電影的唯一面貌:易懂的劇情影片

       
在發行映演上,早期的好萊塢已具垂直整合的規模,直到50年代政府因其違反托拉斯法(
anti-trust law反壟斷),以干擾市場自由競爭為由,強制製片公司出售旗下戲院,各電影公司蒙受極大損失,加上來自當時新興媒體電視的競爭,更加強了好萊塢對於海外市場的控制慾望。更重要的是,在美國境內集合生產、發行和映演的垂直整合已是法所不容,但就全球層次來說,則是無法可管!

       
為了吸引海外的觀眾,好萊塢電影極盡能事的取悅觀眾,生產最高檔的娛樂,賺取高額利潤。除此之外,好萊塢積極聘用各國電影人才,希望創造出不同的電影風貌,更是為了討好當地觀眾,從早期的卓別林、希區考克,到近期的吳宇森、李安等人。縱使這些導演得到了好萊塢的資助,但大多數也礙於類型公式化,服從敘事的拍攝手法,無法毫無顧忌地一展電影語言長才(當然也有例外);好萊塢片場也透過間接投資各國影片,更形鞏固了龐大的電影王國,如張藝謀的《十面埋伏》。

       
明星對於好萊塢的貢獻可說是功不可沒。明星制度以富有吸引力的影星為號召,以爭取財源並帶動影片票房,以美國最為發達。早期美國電影公司不准影星的真名在片末出現,避免演員因電影成名後,要求提高片酬,後來環球公司破例產生第一個明星,其他公司亦效法環球公司的做法,並利用明星來為公司賺取更大利潤,在好萊塢,有些賣座明星的影響力甚至超過導演和編劇,成為影片風格的決定者,而觀眾則由喜歡的明星來作為選片的標準

       
此外,頒獎典禮更是推波助瀾地將明星制度與商業消費緊密結合,奧斯卡金像獎自
1927年由美國演藝學院所設立,由會員採不記名方式投票選出獲獎者,對於美國電影工業與從事人員的身價有極大影響力。得獎的影片和電影工作者,不僅獲得電影界的肯定(是不是肯定見仁見智),更能佔據全球的媒體版面,頂著小金人光環並大量曝光,對於行銷發行上有相當大的助力。

        隨著高科技傳播媒體的普及化,如有線電視、衛星、電腦等等,將美國的影視文化大量傾銷進入自由市場的每個家庭,而當地的媒體則自覺或不自覺地扮演起文化推手
的角色,免費推廣了美國電影。這個情況在開發中和落後國家更顯而易見;在多次的貿易談判下,好萊塢影片更適時搭上智慧財產權”301條款長驅直入,導致當地市場充斥著好萊塢影片。對於國片和外片的平衡拿捏,各國政府大多束手無策
 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根據《全球好萊塢》一書附錄中,譯者馮建三教授分析了各國電影與好萊塢影片間的抗衡關係,比較台灣、香港、韓國、英國和法國的電影市場狀況,其中台灣在近幾年的發展中,好萊塢影片佔據了國內電影市場(最高峰在2001年,約95%),而對國片的排擠現象更為明顯(同年,最低迷時國片僅佔0.13%),台灣與美國間的文化距離較英法兩國大,但對外片的接受程度卻遠高於兩國;另一方面,香港雖然也飽受好萊塢影片的衝擊,但其電影製片業的健全完整性,使得港片的發行並未應聲而倒,直到1998年港片票房比例才低於50%;而南韓則屬於漸入佳境,韓片票房從15%的比例,漸升至49%,其特色在於政府積極地介入電影事務,並有效執行外片配額政策,確保本國電影的發行管道。

       
近年來的數據顯示,台灣本地電影受到好萊塢影片的壓迫,電影產量和票房急速下滑,國片觀眾的流失更形成一個難以在短期間改善的惡性循環,許多電影界觀察者認為台灣電影的問題並非出自於人才不足,而是在於產業環境和政策的缺陷。如電影生產和發行管道的不健全、大量的外片進口、未完善規劃的輔導金政策,以及國內影劇新聞的浮濫。當影劇新聞充斥著好萊塢各式各樣的報導時,新聞從業人員也間接成為好萊塢影片的免費推廣員

        社會學家
Diana Crane強調文化的全球化是否侵蝕國家認同、危害在地文化,實則取決於各國政府或文化組織的作為;如能經由採取維護、重新調整的策略,在全球化的市場中,各國仍可於競爭、協商的過程中,建構具有特色的文化。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台灣電影自
80年代新電影時期,便已獲得世界無數大型影展的肯定,就文化全球化的層次上,仍保有相當的競爭力。至於如何推廣至全球,則須依靠政府及產業學界的共同合作努力,但首要的任務應先將國片觀眾找回來,進而形成一個電影產業的雛型,電影業背後須有一個穩健的體系支持,才有走向國際的可能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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